| 河南省濮阳市赋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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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05 10:42 濮阳市商务局 |
进出口经营权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近年来,国家不断调低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的标准,自2004年7月1日,完全取消审批制而实行备案登记,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办理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开展进出口业务。截止今年7月底,我市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内资企业)已达到222家。
为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按照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自今年7月19日起,对从事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的新注册企业,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直接在经营范围内注明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并告知企业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这一商务政策突破,在全国我省是第一个。
该政策的实施减少了企业变更工商经营范围的手续,以往企业要开展进出口业务,得先办理工商登记,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再到工商部门增加“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同时,使企业尽早接触了进出口工作,提高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的意识。
另外,对新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当年出口达到3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以上的,我市、我省拟分别给予一定的资助或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