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濮阳市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办理程序再度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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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8-11 16:33 濮阳市商务局 |
2005年7月19日起,濮阳市从事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的新注册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可直接在经营范围内注明从事进出口业务,然后到濮阳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即可开展进出口业务。这一规定进一步简化了我市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办理程序。
进出口经营权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近年来,国家不断调低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的标准,2004年7月1日,完全取消审批制而实行备案登记,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在办理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后,只需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即可开展进出口业务。
为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2005年7月份,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规定从事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的新注册企业,可直接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注明从事进出口业务,从而减少了企业变更工商经营范围的手续,为新注册企业提供了主动、超前的服务。
同时,为鼓励发展进出口业务,省、市有关部门对新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当年出口在3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以上的,将分别给予一定的资助或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