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河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河南濮阳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酒类流通管理集中行动工作总结
2007-04-04 10:11  文章来源:濮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根据省商务厅集中行动方案通知精神,我们及时召开县(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集中行动方案,会上下发了《关于印发濮阳市商务局酒类流通管理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濮商〔2006〕40号),传达了精神,布置开展管理工作。
  一、主要工作和做法
  1、建立健全组织,搞好宣传发动
  全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后,我局召开了局班子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各县(区)商务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都成立了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人员最多的县达到14人,全市管理稽查人员总数达48人,为搞好此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我市和各县(区)均组织了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酒类管理集中行动进行了报道。在集中行动工作期间,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品6000余份,宣挂条幅200余条,为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摸清商户底子,推进备案登记
  通过逐街道逐村逐户宣传,全市酒类经营户7000余家,其中批发1500余家、零售4000余家、餐饮2000余家。目前全市备案登记5000余户,备案率达到了72%。整体情况是县城以上备案率高于乡镇,乡镇备案率高于农村。
  3、严格工作程序,对违规商户进行行政处罚
  在具体的工作中,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未进行备案登记和未使用《随附单》的商户分别开始进行了警告和处罚,对其他违规商户起到了以儆效尤的效果。
  4、组织开展市县、县区之间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为推动各县(区)酒类管理集中行动深入进行,我市从2006年3月10日——3月29日组织开展酒类管理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检查本着简便、务实的原则,采取市县联合、县县联合的办法,实现既对县(区)管理工作进行交流、督导,又对市场实施现场检查,纠正存在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现场检查每个县城内一条街道,两个乡镇。为方便联合检查工作的开展,我们分为三组互为检查,第一组:濮阳县、华龙区、高新区;第二组:范县、台前县;第三组:清丰县、南乐县。三个组均由市局带队组织进行。每个县(区)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参加2名以上执法人员,并携带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每到一个县(区),人员最多时,分成县城、乡镇两路进行,一般合并一个大组进行。通过三个月的集中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产生了良好的管理成果,一是轰动效应明显,宣传影响加深,由于联合检查出动人员、车辆较集中,新闻单位现场采访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强的管理氛围。二是促进了备案登记,我市的酒类备案登记户由原来的3000余家达到了5000余家,备案登记率由50%上升到了现在的72%。三是扩大了《随附单》的发放量。管理工作形势开始实现了由原来的被动管理到现在的主动接受管理,酒类流通管理呈现出良好的势头。
  二、存在问题
  1、餐饮业备案登记率低,中小餐饮企业配合不够。
  2、有些乡镇和农村由于商户证件不全等问题,不能实施登记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酒类备案登记工作的开展。
  3、邻近省份,如山东省供货商无《随附单》,影响到了濮阳酒类管理工作的开展。
  4、普遍存在《随附单》填制、索要不规范的问题。
  5、个别县(区)工商部门的食品购销台帐,安排不让登记酒类商品,酒类经营商缺少规范统一的购销台帐和单据存放工具。
  三、下步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农村古会、集市等散发宣传资料,进一步搞好宣传,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深入到每家每户,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全面进行备案登记和推行《随附单》制度。按照省厅要求,对漏登商户进行再宣传、再登记,使备案登记率达到90%以上,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建立严格的《随附单》制度,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防止假冒伪劣酒品上市。组织举办业主培训班,增强酒类管理意识,解决《随附单》填制不规范的问题。
  3、加大稽查力度,规范酒类市场。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厅有关要求,对违规经营商户在教育、警告的基础上,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和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市场。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建立关系,协调沟通 共同促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开展    2007-01-23 08:2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张 巍 电话: 0371-3576124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