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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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3 16:18 文章来源:濮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国家商务部于2005年2月在全国开展的旨在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一项富民工程。两年来,我市的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获得了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工程建设发展迅速。止2006年底,全市共建成试点县3个,即清丰县、范县、濮阳县,配送中心7家,“农家店”540个,超额完成了省商务厅下达的目标规划,初步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良好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商务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市商务局也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06年,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市政府建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召集人,主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商务、发改、财政、工商、税务等13个部门为成员的濮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了加快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步伐,市政府分别于2006年6月9日在清丰县召开了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现场会,于9月20日召开了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动员和布置,并及时通过市、县电视台、濮阳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试点县也多次召开规模较大的动员会,对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会、再发动,为推进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营造一个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制定促进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为了扎扎实实搞好我市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并制定下发了《濮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为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
——严格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商务部制定的评分标准,逐条对照检查并进行现场打分,始终做到“五不验”,即证件不齐的不验收,营业面积不够的不验收,商品品种少的不验收,配送率不够的不验收,配套设施不到位的不验收。
2006年8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各试点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试点企业负责人参会。会议发布了《濮阳市商务局关于加强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管理的通知》,将各试点县的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要求各试点县按照下达的规划数,本着“合理布局、优中选优、无空白乡”的原则,高标准建设“农家店”,并对建设标准做了具体要求,确保了我市“农家店”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
——加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为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真正建成“民心工程”,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并强化项目实地复查机制。对承担工程项目的企业,逐户建立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弄虚作假和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试点资格,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对有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行为的“农家店”,要收回标识牌,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并由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为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开展,我市建立了效绩考核机制,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组成督导组,分别对各县的“农家店”建设和改造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每季度通报一次各试点县的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年终进行目标考核,表彰先进,推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