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猪定点屠宰厂审批办理指南 |
|
| 2007-04-03 16:15 文章来源:濮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一、办理程序
单位或个人申请→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农业、畜牧、卫生部门审核验收→报市政府审批
二、办理依据
《行政许可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濮阳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3、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4、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5、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6、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7、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材料;2、卫生、畜牧部门证明材料;3、环保部门证明材料;4、水质检测证明材料;5、其它相关材料。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